新春将至,增添喜庆气氛的烟花爆竹又来到。市民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安全,今年允许燃放的时间是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正月初四至初六、正月十五的上午8时至晚上10时,请切勿在禁止燃放区、限制燃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昨天从安监部门了解到,今年市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权拍卖已尘埃落定,鹿城区有30个销售点,其中帆影广场销售点以15万元的价格拍出,龙湾区有7个销售点,瓯海区有59个销售点。
我市公安和安监部门去年查获了6万多箱的非法烟花爆竹,安监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请到正规的零售点购买由浙江省定点有资质企业生产的烟花产品,我市每个县(市、区)都设有批发公司,合格的烟花爆竹都有当地批发公司封签的标志。
燃放烟花爆竹请做到安全、文明,在规定的时间、区域,选择合格的品种燃放;请勿向人群、车辆、建筑物、输油管、下水道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请勿妨碍行人、车辆安全,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划分了禁止燃放区、限制燃放区和允许燃放区。
禁止燃放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50米以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其他重要消防单位周围100米以内;各类零售、批发集贸市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周围50米以内;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道、走廊等易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部位;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周围50米以内;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限制燃放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高教园区;鹿城区的滨江街道、五马街道、南汇街道、双屿街道、松台街道;瓯海区的景山街道、梧田街道、新桥街道;龙湾区的永中街道、蒲州街道、状元街道。
市民如有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可拨110向公安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