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和促进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萧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实施办法》(萧合党委[2006]25号)等有关规定,经区联社党委研究,决定结合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要求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召开好2010年度民主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含支部(总支)委员、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基层社主任、副主任和经理(厂长)助理]。
二、会议内容:
1、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萧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围绕民主集中制与班子自身建设两个方面,进行自我剖析,落实整改措施。
2、对照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深刻剖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理清新年度改革发展思路,落实新年度创新发展举措。
3、对照检查领导干部自身廉洁自律、执制守纪和思想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内民主生活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时间安排
要求在2011年1月13日前完成。
四、开展方式:
1、广泛征求意见。会前要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学风、党性党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党政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把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地反馈给本人。
2、开展谈心活动。会前,党政组织主要负责人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达到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增强团结的目的。
3、做好自我剖析。领导干部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结合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检查对照、查找问题,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存在问题。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采取逐个进行的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严于律己,襟怀坦白,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党性原则,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坦诚相见,以理服人。
5、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具体、切实可行,针对性要强。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凡能够立即整改的都要及时整改,尤其要尽快解决一、二个能见明显成效的突出问题,让员工真正看到民主生活会的成效,使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有新的明显改善。
6、及时进行反馈。民主生活会召开后,要将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情况和班子的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五、会议程序:
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
2、党政班子领导分别发言,并指定支部(总支)组织委员或纪检委员作好会议专项记录。
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出批评或建议。
4、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
5、请参加会议的上级领导或测评组负责人讲话。
六、相关要求:
1、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事先通知参会人员,明确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并要求参加会议的班子成员做好个人发言准备。
2、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不得缺席,确因特殊情况经同意未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必须写好书面发言材料,作好整改承诺,请班子其他成员在会上宣读,会后由党政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其反馈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
3、各单位党政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4、各单位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先由区联社派员对涉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综合素质民主测评,综合素质民主测评成绩作为年度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全资、控股企业测评成绩已在人力资源部。
5、认真做好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经班子成员签字后于一周内交区联社人力资源部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