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彭佳学副省长一行赴浙农科创园调研供销社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省政府副秘书长蒋珍贵参加调研,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孙飞翔、省供销社监事会主任张悦、滨江区区委书记王敏、省兴合集团总裁施建强及浙农控股、浙农股份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 在座谈会上,省供销社理事会主任邵峰汇报了省供销社“十三五”及2020年工作情况和“十四五”发展思路、工作举措。浙农控股集团董事长汪路平汇报浙农控股集团近几年企业经营发展与为农服务开展情况。 彭佳学副省长充分肯定了“十三五”以来省供销社、浙农控股集团在推进“三位一体”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脱贫攻坚、城乡融合发展等发挥的重要作用,对做好“十四五”和2021年供销社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彭佳学指出,十三五”以来,全省供销社系统自身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实现了“四个转变”: 一是坚持依托“三位一体”农合联建设,深化供销社自身改革,实现了由过去单一的供销合作向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等多领域合作的转变。 二是坚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谋全局,积极发展为农服务事业,实现了由过去以经营性服务“一业为主”向经营性服务、公益性服务“两翼齐飞”的转变,党委政府“三农”工作重要抓手的地位更加凸显。 三是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不断壮大供销合作经济,实现了由供销社经济相对薄弱向逐步在全省行业发展中争得“一席之地”的转变,为农服务的基础和实力更加坚实。 四是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到重要位置,注重发挥巡视、审计整改的放大效应,实现了由监督管理相对乏力向全面从严治社逐步落地生根、自身治理不断完善的转变,党的全面领导作用更加彰显。 彭佳学强调,一、准确把握供销社组织特性,找准定位和方向。要牢牢把握“党领导下”的本质特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牢牢把握“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姓农、为农、务农,始终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重要标准。要牢牢把握“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性质,强化共建共享、互助合作的理念,把共同富裕作为价值追求。 二、持续深化“三位一体”改革,丰富供销合作时代内涵。要增强为农服务的系统性协同性,深化“三位一体”改革,坚持以农合联为平台,推动为农服务资源的整合聚合,大力推进“数字农合联”建设,实现为农服务迭代升级。要加强改革成果系统集成推广,把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模式、制度,把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进一步推广。要进一步发挥供销社的作用,发挥供销服务的主要承担者职能,同时履行农合联执委会职能。做好“内”“外”两篇文章。内,深化供销社自身改革,破除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更好地履行农合联执委会职能。外,就是要依托农合联平台,推动供销社与农合联会员广泛开展合作,拓展综合服务功能,共建服务体系。 三、切实增强为农服务功能,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建设。要加强农资服务网络建设,切实保障好化肥、农药、农膜、种子等供应。要增强农业生产服务功能,扩大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等服务规模,着力做好农产品收储、加工、销售等产后服务。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完善和发挥好“百名专家连百家产业农合联”的机制。要加快农产品冷链体系建设,加快布局建设高水平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构建连接生产端到消费端的冷链物流网络。要强化重要物资保障,完善重要农产品和生活必需品的应急调度机制。要总结推广“1+11+N”农产品产销联合体的做法,更好地促进农产品流通。要发展新乡村消费服务,着眼于扩大和提升农村消费,探索发展养老服务、幼教、培训、商贸服务等乡村产业。 四、全面推进从严治社,营造良好生态。要压实主体责任,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有效运转起来。要加强警示教育,坚持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正风肃纪,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要严守党纪国法,把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和措施全面落实下去。要强化监督执纪,抓供销社内部监督,发挥好监事会、内部审计和巡查的作用,自觉接受巡视、外部审计,通过内外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违纪案件滋生的土壤。要持续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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